佩佩老师的法律讲堂
教你认识什么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
首先
我们要搞懂
什么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?
A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第二条:
著作权法所称作品,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
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。
说人话!!!
其实就是得满足以下三点:
1⃣️人类的智力成果
2⃣️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
3⃣️必须具有独创性
人类的智力成果
你造吗?
这不是一张普通的皂片
这是一张猕猴自拍照!!!
大卫·斯莱特至印度尼西亚拍摄黑冠猕猴的照片
当他架好照相机后一只黑冠猕猴冲了过来
拿起相机开始自拍
斯莱特将照片发布到了网上
最终这张照片被维基百科收录到维基共享资源网中
斯莱特发现后要求维基将图片撤下
称自己拥有照片的版权
然而根据美国法律,版权不能归非人所有
所以在此事件中
尽管猕猴是照片作者
但它没有版权
看这哥们也蛮苦的
还被当地动物组织告了
说他损害了猴子的肖像权和著作权!
虽然他胜诉了
但美国的官司你懂的
最后他还是破产了~
被他人客观感知的
外在表达
你有没有听说过胸有成竹?
动手作画前,心里构思出的完整形象是不是作品?
答案:不是
因为作品必须能够以复制的形式存在
而且必须是一种能够被他人感知的外在表达的形式
原来我心里的那些小九九都不是啊!
独创性
自己独立创作,并达到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
独:独立创作,源自本人
比如:灵感突发写了一首诗?
即兴创作画了一幅画?
这些通通都是作品!
请比较以下两幅绘画
左边是世界名画“蒙娜丽莎”
右边是超现实主义画家达利根据
自己的容貌所作的“蒙娜丽莎”
那请问达利版的“蒙娜丽莎”是不是作品?
当然是啦……
脸庞和手中的钱币源自于达利自己的创作
有个性化的智力选择和判断
符合“独创性”中“独”的要求
无疑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
(是我们常说的改编作品哟)
所以!duang!
达利对自己改编的部分享有著作权
创:有自己的个性表达
单纯的复制不是作品哦
所以三岁孩子的随手涂鸦有可能构成作品
张大千
大家都知道他的名头
但他早年哪些以假乱真的临摹名作
是不是作品?
当然不是啦……
哪些都不是作品!!!!
左石涛 右张大千
当然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独创性的高度要求低于专利权
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都有可能构成作品!!!
佩佩老师的微信法律课就结束了
是不是有点明白著作权的含义?
如果还有问题
欢迎在课堂上来找佩佩老师哟~
供稿:杨佩澜
美编:蒋峰岚
审核:宋其辉